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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

临朐县中医院党委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试行)

党建工作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完善党员教育管理机制,组织引导全院广大党员争当“沂山先锋”,更好地服务就医群众和医院高质量跨越新发展,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要求,结合我院《争创“党员先锋示范岗”实施方案》和党建工作实际,经院党委研究,决定从2021年1月起对全院在职党员实行积分制管理,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建立科学完善的党员评价考核体系,实现评价党员的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和可操作性,形成人人创先争优的良好局面。

(二)有利于强化党员理想信念,做实党的基础工作,促进党的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有利于督促党员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牢记党员身份,增强党性意识,牢记宗旨观念,保持党员的先进性本色。

(四)有利于培养党员积极健康的生活情趣,昂扬向上的工作斗志,提高辨别是非能力,时刻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

(五)有利于激发党员干事创业、服务为民的内在动力,在不同岗位上创先争优,切实发挥党员带头作用。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关于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和省、市、县委对医院党建工作基本要求,以全面贯彻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为主线,以创建服务型党组织为抓手,以提高党员综合素质、转变工作作风、促进医院发展为目标,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组织和引导全院党员在各自岗位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医院高质量跨越新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因地制宜,分类量化。根据党员岗位工作特点和实际,制定切合我院实际的积分标准和考核办法,分类组织实施。

2.严谨科学,便于操作。按照《党章》和新时期党员先进性的标准要求,结合岗位特点,坚持简便、易行、严谨、高效,科学制定积分制管理程序,使积分内容具体化、标准化、精细化,防止内容空洞、脱离实际。

3.公开透明,确保实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操作,建立积分定期公开机制,接受党员群众监督,确保积分制管理工作公信度。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丰富积分制管理内容,慎选量化考核方式,防止“一刀切”。

4.坚持标准,奖惩结合。对照党员日常行为,按照新时期党员先进性标准进行量化积分,确保党员积分查有依据,防止人情分、虚假分。 注重积分结果运用,将其作为党员评先树优、培养使用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评价、激励作用。

(三)目标任务

1.增强党性意识。使广大党员能够时刻保持坚定的理想信念,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争做勤于学习、锐意进取、服务群众、甘于奉献的表率,做到平时看得出来,关键时候站得出来。

2.提高综合素质。使广大党员能够通过经常性教育,参加各种集中学习活动,不断提升思想境界、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解决能力不足、精神懈怠等问题,在实践中提高能力素质,成为医院党建的行家里手。

3.牢记党的宗旨。使广大党员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辱党的历史使命,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真心实意为群众谋健康,为患者解决实际困难。

4.转变工作作风。使广大党员把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与群众打成一片,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以实际行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争当“沂山先锋”。

5.促进医院和谐。使广大党员自觉维护公平正义,带头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敢于与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为营造团结友爱、平等进取的医院环境发挥积极作用。

三、积分对象

(一)积分对象包括全院所有在职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参照正式党员进行积分制管理。

(二)医疗、护理、急诊等特殊岗位党员确因手术、会诊、急诊、值班等工作原因无法按时参加支部学习、会议、活动的,应持科室负责人情况说明和补课学习笔记等证明材料,经所在党支部审核认定,可视为参加学习活动并获得相应积分。其余情况下,不按时参加支部学习、会议、活动的,均视为未参加学习活动,取消相应积分。

(三)对年老体弱党员,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鼓励其参加积分制管理。

(四)对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半年以上外出进修、病假或产假期间,无法正常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应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同意,可不参加积分制管理。

四、积分构成

党员积分由基础积分、民主评议积分、贡献积分构成。党员年度总分=基础积分(80分)+民主评议积分(20分)+贡献积分(不设上限)。

(一)基础积分。积分内容由学习培训、遵规守纪、履职尽责和医德医风等方面组成。重点考核党员履行基本义务的情况,具体包括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理论学习、及时缴纳党费、按时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活动、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基础积分满分80分,实行反向扣分制,扣完为止。

(二)民主评议积分。根据党员年度民主评议情况确定。

(三)贡献积分。贡献积分主要包括工作业绩、科研创新、学术活动、服务群众、公益活动、志愿服务等方面。重点考核党员在带头承诺践诺、完成工作任务、参加公益活动、联系和服务群众、维护和谐稳定、弘扬正气、推动医院发展、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发挥积极作用等方面作出的贡献和努力。

(四)否定事项。否定事项包括以下情况:

1.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或不承担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

2.组织、煽动和参与群体性事件;

3.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4.在党组织换届、发展党员及其他各类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

5.热衷于组织、参加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

6.其他违反党的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

党员在工作和学习中出现任一否定事项中规定的情况,经组织认定,直接判定为“不合格党员”。

五、积分计算

(一)每年1-12月为党员积分年度。

(二)党员年度总积分为基础积分、民主评议积分、贡献积分之和。

(三)基础积分由当年下半年基础积分与次年上半年基础积分取平均值得出。

(四)民主评议积分按照民主评议情况赋分。

(五)贡献积分为上半年贡献积分与下半年贡献积分之和,同一贡献情况不重复认定赋分。

六、积分流程

(一)党员申报。由各党支部组织委员担任积分管理员。党员应按照《党员积分管理评分表》(见附件1)进行自查自评及自我打分。每半年向所在党支部积分管理员书面申报1次基础积分和贡献积分情况,填写《党员积分申报表》(见附件2),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支部积分管理员做好记录和汇总工作。其他党员群众也可向支部反映加分、扣分事项。

(二)集中评议。每半年对党员申报积分及党支部认定积分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并评议。评议过程可通过职工代表列席、设立意见箱等方式征求职工、就医群众或者其家属对党员的评价和意见。

(三)支部认定。各党支部每半年根据党员申报、党员实际表现及群众的评价和意见、党员大会评议情况确定党员积分,反馈给党员本人,党员对积分有异议的,可向所在党支部反映,党支部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说明原因。

(四)积分公示。各党支部每半年对党员积分管理情况进行公示(见附件3),公示期7天。公示期内,对积分情况有异议的,可向党员所在党支部反应,党支部应及时调查并说明原因。公示期满后,报院党委审批、备案。汇总形成的党员年度积分结果通过党员大会、党务公开栏、“灯塔-党建在线”、微信群等途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党员积分情况备案登记表》(见附件4)。

七、积分运用

各党支部应根据党员年度积分结果及工作表现评定出优秀党员、合格党员、基本合格党员和不合格党员,具体评定要求为:

(一)得分在100分及以上的党员为优秀党员。

(二)得分在80(含)-100分的党员为合格党员。

(三)得分在60(含)-80分的党员为基本合格党员。

(四)得分在60分以下的党员为不合格党员。

八、结果运用

(一)评定为优秀党员的,可根据岗位不同,在每年“七一”表彰时,作为“优秀共产党员”、“党员先锋示范岗”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进行表彰和宣传,并作为各类评先树优、组织推荐“两代表一委员”的优先对象,在职称聘用时可与职工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给予同等加分待遇。

(二)评定为合格党员的,党支部应开展谈心谈话给予鼓励引导,促使其比学赶超、晋位升级。

(三)评定为基本合格党员的,党支部应进行警示谈话,安排专人结对帮教,督促其抓好整改和转化工作。

(四)对预备党员表现较好、积分较高的,按照有关规定按期转正;积分较低的按照有关规定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五)对入党积极分子表现较好、积分较高的,按照有关规定优先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接收为预备党员;积分较低的予以谈话诫勉、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取消其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六)评定为不合格党员的,由院党委进行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改正,视情况作出处理;连续两年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分别给予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党内除名等处理。

九、组织领导

(一)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院党委成立以院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党员积分制管理领导小组(见附件5),负责对全院党员积分制管理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工作推动、指导督导等日常工作。各党支部书记和从事党务工作的同志要履行具体责任人职责,认真抓好工作落实,避免搞形式、走过场,确保取得实效。

(二)健全规范基层党建基础。各党支部要把提高基层党建基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作为推行党员量化积分管理的前提和保障,认真抓好“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的落实,把认真落实党内制度作为党员的自觉行为。要认真组织开展党员主题教育、岗位练兵、党员先锋示范岗党性实践锻炼、志愿服务等活动,积极为党员接受教育、提高素质、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要根据党员岗位和工作特点,全面动员稳步推进。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合理确定量化管理内容,并实行动态管理,增强针对性,突出实效性。要严格操作程序,对党员日常考核、民主评议以及不合格党员处置等关键环节,要全程指导,严格把关,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尊重和鼓励创新,研究破解在工作推进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党员日常管理和评议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要通过加强和改进党员管理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把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中医院的各项要求转化为自觉行动,使广大党员真正成为坚定信念、牢记宗旨、爱岗敬业、勇于进取的时代先锋模范。

附件:1.临朐县中医院党委党员积分制管理评分表

2.临朐县中医院党委党员积分申报表

3.临朐县中医院党委党员积分情况公示表

4.临朐县中医院党委党员积分情况备案登记表

5.临朐县中医院党委党员积分制管理领导小组

 

                         中共临朐县中医院委员会

                         2020年1月1日


 

附件1

临朐县中医院党委党员积分制管理评分表

项目

积分标准

分值

 

 

 

 

 

 

 

 

 

 

(80 分)

学习培训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

10

积极参加党组织开展的集中学习和各类教育培训,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本领。

10

利用业余时间通过“灯塔-党建在线”“学习强国”等党员学习教育平台积极开展线上自学,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

10

遵规

守纪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章》和党的各项条例、规定等制度。自觉遵守党的廉洁纪律,拒收红包。

10

履行党员义务,按时参加“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按时足额交纳党费,自觉执行党组织决定,认真完成党组织交付的各项任务。

10

履职尽责

根据出勤、值班、参加培训、工作量等进行岗位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为优秀的记10分,合格的记8分,基本合格的记5分,不合格记0分。

10

医德

医风

工作中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和滥检查、滥用药、开大处方等问题, 医患关系和谐。

10

根据医德医风考核结果记分,考核结果为优秀的记10分,良好的记8分,一般的记4分,较差的记0分。

10

民主评议积分(20分)

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全体党员和职工代表参加,对党员理论学习、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履行义务等表现情况进行评议,设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分别记20分、14分、8分、0分。

20

 

 

 

 

(分值不设上限)

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在重大抢救、应急救援、医疗保障等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发挥作用突出,被本院或上级主管部门、县级新闻媒体表扬的每次加3分,被市级以上政府部门或媒体表扬的,每次加5分。

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见义勇为,挺身而岀,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在抢险、救灾等工作中事迹突出的,每次加3分,被市级以上政府部门或媒体表扬的,次加5分。

勇于创新,积极开展医学科研工作,在实际临床工作中取得显著效益,被评奖的,给带头党员和骨干党员加分。其中,获得市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的,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1分;获得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的,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6分。

立足工作岗位,尽职尽责,工作业绩一流,引导示范作用明显,获得县级、市级、省级“最美医生”“最美护士”荣誉称号的,分别加3分、5分、10分。入选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名医”或“名中医”的分别加3分、 5分、10分、15分。

在党组织开展的讲党课活动中担任主讲人的,每次加2分。在院内举办的学术讲座、业务培训中担任主讲人的,每次加2分。到上级单位进修培训3个月以上的,每次加2分。参加其他短期培训或受邀参加学术会议的,每次加1分。通过执业医师考试取得证书的加1分。通过中级资格职称考试的,每次加2分。

在业务大比武中被评定为一等奖的记8分,二等奖的记6分,三等奖的记4分,优秀奖的记2分。

认真履职,热情服务,收到群众表扬信、感谢信、锦旗的,每次加1分。

热心公益事业,参加健康宣传、义诊等志愿服务活动,每次加1分;参加无偿献血活动每次加1分; 参加捐款、捐物活动,每次加1分。

发现重大工作隐患,为单位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视情况加3-5分。

为本院发展、学科建设等积极建言献策,被采纳的,视情况加1-3分。

参与单位重要工作,表现突出,经所在党支部研究,同意加分的,视情况加1-3分。

附件2

临朐县中医院党委党员积分申报表

            半年)

党员姓名


所在党支部


基 础 积 分

申报积分


党支部认定积分


党员申报依据


党支部认定依据


贡 献 积 分

申报积分


党支部认定积分


党员申报依据


党支部认定依据


党支部审核意见

 

(党支部盖章)

年      月    日

注:1、党员每半年向所在党支部申报一次。

2、党员贡献积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此表一式三份,党员本人留存一份,党员所在党支部留存1份,院党委留存一份。

附件3

临朐县中医院党委党员积分情况公示表

            半年)

党支部名称(盖章):                

姓名

基础积分

民主评议积分

贡献积分

总积分

备注



























































































公示时间:          日 至          

 

            党支部书记签字:           

 

附件4

临朐县中医院党委党员积分情况备案登记表

党支部名称(盖章):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入党时间


上半年 积分

基础积分


贡献积分


总积分


备注


下半年 积分

基础积分


贡献积分


总积分


备注


年度积分

基础积分


民主评议积分


贡献积分


总积分


备注


党支部 书记签字


党员签字


注:1.此表一式两份,党员所在党支部留存一份,院党委留存一份。

    2.党员年度积分为基础积分、民主评议积分、贡献积分之和。党员年度基础积分由上半年基础积分与下半年基础积分取平均值得出;党员年度民主评议积分按照民主评议情况赋分;党员年度贡献积分为上半年与下半年贡献积分之和。

附件5

临朐县中医院党委

党员积分制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谭波

副组长:高长雷

成  员:刘兴忠、李培乾、马凤君、郑才友、郭立波、张瑞英、刘华、吕廷国、窦以宝、徐建中、白华国、贾兴国、宋来杰、程建建、刘文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程建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工作推动、指导督导等日常工作。